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我市政府投資項目招標投標管理,規范小額政府投資項目招標投標操作程序,根據有關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各類工程建設項目,達到下列標準之一的,按小額政府投資項目招標投標管理規定執行:
(一) 施工單項合同估算價在30萬元(含)至400萬元之間的。
(二) 重要設備、材料等物資采購,單項合同估算價在20萬元(含)至200萬元之間的。
(三) 勘察、設計、監理、咨詢等服務單項合同估算價在10萬元(含)至100萬元之間的。
第三條 組建小額政府投資項目承包企業庫。由市規建局牽頭,相關部門參與,按照項目專業類別,根據寧鄉市實際情況,面向社會公開征集,分別建立房建、市政、交通、水利等小額政府投資項目施工企業庫和勘察、設計、監理、咨詢等中介機構庫。小額政府投資項目承包企業庫的管理另行規定。
第四條 凡需進行招標的小額政府投資項目必須在規定的交易場所進行交易,招標掛網前須提供下列資料:
(一) 立項批復文件。
(二)財政資金安排計劃批復(或建設方銀行資金到位證明)。
(三)財政預算評審報告。
(四)需要辦理用地、規劃、設計文件審查(備案)等審批手續的新建、擴建、改建項目,招標單位還需提供相關審批手續;如需進行施工圖審查的,在項目施工前必須完成施工圖合格性審查。
(五)《小額政府投資項目招標申請表》。
第五條 有庫小額政府投資項目交易流程:
(一)招標人到市公管辦進行交易登記和申請招標登記備案。
(二)由有資質的造價咨詢單位編制工程預算,經財政局財評中心評審批復后,報行業監管部門備案。
(三)行業監管部門對招標公告審查備案后,招標人在寧鄉市公共資源服務網發布招標公告,公告期不少于3個工作日,并明確項目要求的承包企業庫類別。
(四)由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權委托人到投標現場提交法人代表親筆簽署統一格式的書面承諾書、無商業賄賂證明、項目部關鍵崗位人員證照及相關材料。
(五)評標辦法采用合理定價評審抽取法,在市公共資源服務中心現場隨機抽取中標候選人。隨機抽取時,招標單位必須到場參加,行業監管部門、公管辦和相關監委須到場監督。
(六)中標候選人在寧鄉市公共資源服務網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個工作日。
(七)公示無異議核發中標通知。
第六條 無庫小額政府投資項目交易流程。暫未列入承包企業庫類別的小額政府投資建設項目,按下列程序進行招標:
(一)招標人到市公管辦進行交易登記和申請招標登記備案。
(二)由有資質的造價咨詢單位編制工程預算,經財政局財評中心評審批復后,報行業監管部門備案。
(三)行業監管部門對招標公告審查備案后,招標人在寧鄉市公共資源服務網發布招標公告,公告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
(四)投標人根據招標公告的要求在規定期限內獲取招標文件。并在開標前通過銀行轉賬方式繳納2%的投標保證金。
(五)由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權委托人到投標現場提交法人代表親筆簽署統一格式的書面承諾書、無商業賄賂證明、項目關鍵崗位人員證照及相關材料。
(六)評標辦法采用合理定價評審抽取法,在市公共資源服務中心現場隨機抽取中標候選人。
(七)中標候選人在寧鄉市公共資源服務網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個工作日。
(八)公示無異議核發中標通知。
第七條 招標單位和中標人自中標結果公告之日起30日內訂立書面合同。合同的價款、質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條款要與招標公告的內容一致。招標單位和中標人不得另行訂立背離合同實質性內容的其他協議。訂立書面合同后3個工作日內招標單位將合同副本送相關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招標單位可要求中標人在簽訂工程承包合同時提供履約擔保,提供的履約保證金數額不得高于合同價款的10%。
第八條 小額政府投資項目招標投標監管方式參照公開招標標投標監管模式執行。
第九條 本規定自2018年6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