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HGZC-ZB-2018-26
1.招標條件
明珠·金沙灣項目已由寧鄉縣發展和改革局以寧發改備案[2017]205號文件批準建設,建設資金為自籌,招標人為寧鄉麓谷明珠置業有限公司。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明珠·金沙灣項目施工監理進行公開招標,歡迎符合資格條件的單位參加投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名稱:明珠·金沙灣項目施工監理
2.2建設地點:寧鄉市歷經鋪街道新寶塔村;
2.3工程概況:新建4棟(1#-4#棟)高層住宅,總建筑面積約112680.07㎡。
2.4工期要求:從施工準備階段開始,經施工階段、保修階段至缺陷責任期結束;
2.5質量要求:達到國家質量驗收規范合格工程標準;
2.6招標范圍:本項目范圍內的施工準備階段、施工階段、缺陷責任期的全過程的監理;
2.8標段劃分:一個標段;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并依法取得企業營業執照,營業執照處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業按照湖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湘建建[2015]190號文件要求辦理省外企業入湘基本情況登記(以“湖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網”查詢結果為準)或具有企業入湘中介服務登記證(處于有效期內);
3.2具有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綜合監理資質或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房屋建筑工程監理甲級企業資質,資質證書處于有效期內;
3.3擬任項目總監理工程師應具有房屋建筑工程專業國家注冊監理工程師證,年齡60周歲以下,身體健康,在長沙市行政區域內同時擔任不超過三個項目(包括本項目)的總監理工程師,即至投標截止時間在長沙市行政區域內最多有2個作為總監的在監項目(不允許有外地在監項目和作為專業監理工程師或監理員的在監項目),擬任項目總監理工程師已在其它項目任總監的應配備總監代表,總監代表應具備國家注冊監理工程師證書或湖南省總監理工程師代表培訓合格證書,不得有在監項目;
3.4投標人擬任的專業監理工程師(以下簡稱“專監”)須持有國家監理工程師注冊證書或湖南省監理工程師崗位證書或湖南省專業監理工程師培訓合格證書,監理員須持有國家監理工程師注冊證書或湖南省監理工程師崗位證書或湖南省監理員崗位證書或湖南省總監理工程師代表培訓合格證書。專監和監理員的注冊證書或崗位證書中注明的單位名稱與投標人名稱必須一致;
3.5根據湘建建[2015]57號文的規定,現場監理部關鍵崗位人員數量不得低于該文件的規定,本項目現場監理部關鍵崗位人員最低配備為:總監理工程師1人、專業監理工程師1人、監理員2人。除總監以外,其他關鍵崗位人員不得同時在2個及2個以上的監理項目中任職;本項目現場監理部關鍵崗位人員必須為本企業在職人員,提供勞動保障部門出具的投標截止時間前近6個月(2017年11月~2018年4月)的社保證明資料;
3.6省外企業由企業所在地地(市)級及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供現場監理部關鍵崗位人員無在監項目證明或官方查詢網址,湖南省內在監信息以湖南省建筑工程項目管理系統查詢結果為準;
3.7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項目投標或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
3.8無其他明文禁止參與投標的記錄;
3.9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評標辦法
按照湘建建〔2013〕283號文件的《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監理招標評標辦法》中的綜合評估法進行評標。
5.投標保證金
本項目采用預交投標保證金形式,按以下要求辦理:
5.1投標保證金的金額:人民幣肆萬元整(¥40000.00元);
5.2投標保證金交納方式:銀行轉帳、銀行電匯、銀行匯票、網銀轉賬等方式,以投標人自身的名義通過其基本賬戶一次性足額提交到如下賬戶:
開戶名稱:湖南華冠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開戶銀行:湖南寧鄉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帳 號:82010300000002166
注:請在“款項來源”注明項目名稱。
5.3截止時間:2018年5月15日17時00分(北京時間)前到賬,以銀行到賬為準,在基本資格審查時予以查驗。
5.4退還時仍以轉帳方式退回到投標人原轉出賬戶,一律不退現金。
5.5投標人未按要求繳納投標保證金的,認定為不合格投標人。
6.報名方式
6.1凡有意參加資格審查者,請于2018年5月10日至2018年5月14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時間),法定節假日不休息)由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身份證明原件和身份證原件)和本項目授權委托人(授權委托人必須為擬任項目總監理工程師,持授權委托書原件和身份證原件)攜帶以下資料原件到(長沙公共資源交易中心9號、10號窗口(長沙市岳麓區岳華路279號);聯系人:喻滔;聯系方式:15873140270)進行報名:
①單位介紹信(公告期間開具,須電腦打印,手寫不受理);
②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
③企業資質證書副本;
④基本賬戶銀行開戶許可證;
⑤擬任項目總監理工程師注冊證、擬任專業監理工程師資格證書、擬任監理員崗位證書、總監代表的監理工程師證書或湖南省總監理工程師代表培訓合格證書(如有);
⑥監理關鍵崗位人員勞動保障部門出具投標截止時間前近6個月(2017年11月~2018年4月)的社保證明;
⑦企業入湘中介服務登記證(處于有效期內)或入湘企業情況登記查詢復印件(僅省外企業提供,如有);
⑧省外企業由企業所在地地(市)級及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供現場監理部關鍵崗位人員無在監項目證明或官方查詢網址,湖南省內在監信息以湖南省建筑工程項目管理系統查詢結果為準。
如果以上原件正在年檢,則必須提供年檢單位出具的有效蓋章證明原件。報名時投標申請人還須單獨提交以上資料逐頁加蓋投標申請人企業法人公章的復印件壹套(不予退還),復印件須按順序裝訂成冊,封面上注明“項目名稱、投標人名稱、報名資料”,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招標人有權拒絕其報名,沒報名或報名未被接受的投標單位不得進入基本資格審查程序。
6.2投標申請人擬任本項目人員在招投標整個過程中不得更換,否則招標人拒絕其投標或評標委員會將視為不合格投標人。
7.資格審查
7.1本項目資格審查方式為基本資格審查。
7.2本項目入圍方式為基本資格審查合格的投標人全數入圍。
7.3基本資格審查時間、地點:基本資格審查時間及遞交資格審查資料截止時間:2018年5月16日14時00分(北京時間);基本資格審查的地點:長沙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具體基本資格審查會議室詳見長沙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二樓大屏幕(長沙市岳麓區岳華路279號,岳華路與府中路交匯處)。
7.4基本資格審查時間、地點和基本資格審查時到場人員及應提供的資料如需變更的,招標人將在基本資格審查前至少3個工作日前在長沙公共資源交易電子服務平臺、湖南省招標投標監管網發布通知,不另行通知,敬請留意。
7.5資格審查人員(投標人)到場核查由招標人進行驗證、由行政監委進行現場監督。基本資格審查時要求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攜帶法定代表人資格證明文件及本人身份證原件或其授權委托代理人攜(授權委托人必須為擬任項目總監理工程師)帶授權委托書及本人身份證原件、資格審查資料出席。拒絕接受資格審查申請人(投標人)不符合要求的資格審查資料。基本資格審查時,審查委員會可按招標公告的規定對投標人的基本資格審查資料提出質疑。基本資格審查截止時間后不接收任何關于基本資格審查資料的書面澄清、說明、修改、補充文件。
7.6基本資格審查時須提供的原件:
①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
②企業資質證書副本;
③基本賬戶銀行開戶許可證;
④擬任項目總監理工程師注冊證、擬任專業監理工程師資格證書、擬任監理員崗位證書、總監代表的監理工程師證書或湖南省總監理工程師代表培訓合格證書(如有);
⑤監理關鍵崗位人員勞動保障部門出具投標截止時間前近6個月(2017年11月~2018年4月)的社保證明;
⑥企業入湘中介服務登記證(處于有效期內)或入湘企業情況登記查詢復印件(僅省外企業提供,如有);
⑦省外企業由企業所在地地(市)級及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供現場監理部關鍵崗位人員無在監項目證明或官方查詢網址,湖南省內在監信息以湖南省建筑工程項目管理系統查詢結果為準。
注:1、基本資格審查時投標人還須提供以上證件、資料加蓋投標人企業法人公章的復印件叁套,復印件按順序裝訂成冊,封面上注明“項目名稱、投標人名稱、資格審查資料”并加蓋投標人企業法人公章;
2、逾期送達的或未送達指定地點的資格審查資料,招標人不予接受,視為自動放棄。遞交的資料不符合要求的投標人,將按不合格資格審查申請人(投標人)處理。
3、投標單位所提供的資格審查資料必須真實有效,若資格審查時或通過審查后發現投標單位有弄虛作假的,其資格審查不合格,已經入圍的將取消入圍資格,并按有關規定上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
8.招標文件的獲取
8.1招標文件的獲取時間及地址:凡資格審查合格單位憑投標邀請書至湖南華冠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寧鄉市玉潭街道花明北路與二環路交匯處(中央領御)2棟1108號)購買招標文件,購買時間見投標邀請書。
8.2招標文件每套人民幣肆佰元整,售后不退。
9.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以下網站發布
湖南省招標投標監管網、長沙公共資源交易電子服務平臺
10.行政監督
本次招標項目接受相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委托的招標投標監管機構監督。招標投標監督機構為:寧鄉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辦公室,電話:0731-88981265。
11.聯系方式
招標人:寧鄉麓谷明珠置業有限公司
聯系人:李先生
電 話:0731-84127939
招標代理機構:湖南華冠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聯系人:李云崗
電 話:0731—87887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