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HGZC-ZB-2017-52
一、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寧鄉縣煤炭壩獨立工礦區長沙市新煤城投資有限公司生態修復與環境整治項目-永鑫路延伸線及配套工程已由寧鄉縣發展和改革局以寧發改投[2017]236號文件批準建設,建設資金為自籌,招標人為長沙市新煤城投資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施工進行國內公開招標,歡迎符合條件的投標單位前來參與投標。
二、項目概況
1、項目名稱:寧鄉市煤炭壩獨立工礦區長沙市新煤城投資有限公司生態修復與環境整治項目-永鑫路延伸線及配套工程施工(分兩個標段)
2、建設地點:起于寧鄉市煤炭壩鎮富家村石曲組永鑫路與泰源路交匯處,向東延伸至丁公塘工業路北段。
3、建設規模:第一標段起點為K0+000,終點為K0+659.096,全長659.096m,路幅寬14m;第二標段起點為K0+659.096,終點為K1+444.069,全長784.97m,路幅寬14m。
4、工期要求:180日歷天/標段;
5、質量要求:合格;
6、招標范圍:路基、路面、綠化、管網、照明、交通等工程,具體內容以施工圖紙及其工程量清單為準;
7、標段劃分:兩個標段;
8、保修承諾:按國務院2000年第279號令執行。
三、投標人基本資格要求:
1、投標人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并依法取得企業營業執照,營業執照處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業須按照湘建建【2015】190號文件要求辦理省外入湘企業基本情況登記(以“湖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網”查詢為準)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記證(處于有效期內);
2、招標人不接受在交通運輸部和湖南省交通運輸廳公路建設市場信用信息管理系統“從業單位”中均沒有登記的投標人投標,也不接受存在《公路工程標準施工招標文件》(2009年版)“投標人須知”第1.4.3項情形之一的投標人或公路施工企業信用評價結果在上一個信用評價周期被湖南省交通運輸廳評為D級、最近2年(2015年和2016年)連續被湖南省交通運輸廳評為C級、最近3年(2014-2016年)連續被湖南省交通運輸廳評為B級及以下信用等級的投標人投標;
3、投標人具有主管部門頒發的公路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以上(含叁級)資質,安全生產許可證在有效期內,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備相應的施工能力;
4、投標人近3年(以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前36個月為有效)至少承擔過1個單項合同金額人民幣500萬元(含)以上的公路工程。類似工程經驗有效時間要求以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前36個月的交(竣)工驗收證明上建設單位簽署的日期為準,類似工程經驗證明資料須提供經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中標通知書、施工合同及交(竣)工驗收證明<或經工程質量監督部門簽字確認的交(竣)工驗收備案表>資料。類似工程經驗必須通過交通運輸部或湖南省公路建設市場信用信息管理系統中的業績信息進行查詢確認,未記錄在信用信息管理系統中的從業單位業績,參與本項目投標時不予認定,具體有關要求詳見湘交基建[2011]478號文;
5、擬任項目經理具有公路工程專業貳級以上(含貳級)注冊建造師證書,具有省級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有效B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注冊證書與投標單位必須一致;本項目招標人不接受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和總經理作為本項目的項目經理;授權委托人必須是擬任本項目的項目經理;
6、擬任項目總工須具有公路與橋梁專業中級或中級以上職稱;
7、擬任本次投標的項目經理、項目總工必須是本企業在職人員,提供勞動保障部門出具的投標截止時間前近半年內連續3個月的社保證明資料;
8、省外企業項目經理、項目總工必須屬于在湖南省登記備案人員;
9、具有投資參股關系的關聯企業,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關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為同一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不得同時對本項目投標,否則按不合格處理;
10、無其他明文禁止參與投標的記錄;
11、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也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分包;
12、同一投標人只能參加其中一個標段的投標,如投標人遞交超過一個標段的投標文件,招標人將拒收多投標段的投標文件。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1、凡符合資格要求并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18年3月1日起至投標截止時間前登錄長沙公共資源交易監管網(www.csggzy.gov.cn)下載招標文件、工程量清單及圖紙等資料。各投標人自行在以上網站下載或查閱招標相關文件和資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遺漏招標人概不負責。
2、招標文件每套售價800元整,遞交投標文件時繳納,售后不退。
五、招標文件澄清及答疑
1. 投標人若對招標文件有任何疑問,應于2018年3月5日17:00時(北京時間,下同)前以不署名的方式登錄長沙公共資源交易監管網“答疑專區”提出,過期不予受理。
2. 答疑文件及招標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將于投標截止時間15天前在湖南省招標投標監管網、長沙公共資源交易監管網發布,敬請投標人關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遺漏招標人概不負責。當招標文件、招標文件的澄清、修改、補充等在同一內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時,以最后上傳的文件為準。
六、投標保證金
1、投標保證金的金額:第一標段為人民幣壹拾貳萬元整(¥120000.00元);
第二標段為人民幣壹拾肆萬元整(¥140000.00元)
2、投標保證金交納截止時間為投標截止時間前(含)。投標保證金要求在投標截止時間前(含)到達專用賬戶(以托管銀行到帳日期為準)。
3、投標保證金交納方式:銀行轉帳、銀行電匯、銀行匯票及網銀轉賬等方式,以投標人自身的名義通過其基本賬戶一次性足額提交到如下專用賬戶(投標保證金托管專戶):
戶 名:長沙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投標保證金專戶
開戶銀行:建行長沙瀟湘支行
帳 號:本項目《投標保證金子賬號信息單》獲取的子賬號
4、請投標人登錄長沙公共資源交易監管網(www.csggzy.gov.cn)查閱本項目招標公告,并在下方點擊“獲取投標保證金賬號”按鈕,獲取項目《投標保證金子賬號信息單》(可下載和打印),該信息單中注明的投標保證金子賬號為投標人提交相應項目投標保證金的唯一賬號。
5、投標保證金應以投標人自身名義提交,其名稱應與投標單位的名稱一致,不得以分支機構等其他名義提交。
6、投標人應按照長沙公共資源交易監管網“投標保證金子賬號獲取操作說明”獲取本項目(對應的賬號信息,在提交投標保證金時,應按照《投標保證金子賬號信息單》中所獲取的信息正確填寫,不得填寫項目及標段名稱,投標人遞交投標保證金后可登陸長沙公共資源交易監管網點擊“投標保證金”按鈕查詢保證金到賬情況。
7、項目開標時,投標保證金到賬情況以長沙公共資源交易管理信息平臺提供的“投標保證金到賬信息公示表”為準。
8、投標人未按要求繳納投標保證金的,由評標委員會初審后作無效投標文件處理,其可能造成的損失由投標人自行承擔。
七、資格審查方式
采用資格后審。開標時,投標人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本人身份證)和授權委托人(授權委托人必須為擬任項目經理,持授權委托書及本人身份證)須親自到場參加開標會議,并現場遞交由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親筆簽署的承諾函原件,提交廉潔承諾書原件、無商業賄賂記錄證明原件,并提交本項目招標公告及招標文件規定的資格審查資料,否則招標人不受理投標(具體內容詳見招標文件要求)。
八、評標辦法
按湘交基建〔2013〕307號《關于印發《湖南省公路水運工程項目招標分類資審隨機分配合理低價法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規定采用合理低價法。
九、投標文件的遞交
1、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2018年3月22日9時00分(北京時間);
2、開標時間:2018年3月22日9時00分(北京時間);
3、投標文件遞交地點:長沙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長沙市岳麓區岳華路279號,岳華路與府中路交匯處)開標室;
4、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寫標注的投標文件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十、投標人基本信息入庫
1、根據長發改【2013】197號文精神,本項目投標人資格審查和投標文件評審一律以長沙市投標人基本信息庫公布信息作為依據,投標人應當及時按《關于進一步加強長沙市投標人基本信息庫入庫工作的通知》(長發改[2012]816號)文件規定辦理完成長沙市投標人基本信息庫入庫工作;庫內無相關信息的或未在投標文件中附其復印件的,將被評審為不合格或計零分處理。
2、根據湖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轉發《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規范使用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的通知》的通知(湘建監督[2016]111號)文要求,投標人基本信息入庫時不需提供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原件,但應提供與原件一致的復印件,投標人應對其資質證書復印件和原件的一致性負責。評標時評標委員會可通過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副本復印件二維碼查詢企業資質情況。
入庫地點:長沙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長沙市岳麓區岳華路279號,岳華路與府中路交匯處)
投標單位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或提供不齊全或審查不合格的,由評標委員會視為資格審查不合格,為不合格投標人,不得進入下一輪評審。
十一、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項目招標公告同時在以下網站發布:
湖南省招標投標監管網http://www.bidding.hunan.gov.cn
長沙公共資源交易監管網https://csggzy.gov.cn
十二、行政監督
本次招標項目接受相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委托的招標投標監管機構監督。招標投標監督機構為寧鄉市交通運輸局,0731-87855052。
招 標 人:長沙市新煤城投資有限公司
聯 系 人:高斌
聯系電話:18274976655
招標代理:湖南華冠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聯 系 人:李云崗
電 話:0731-87887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