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工業大學醴陵陶瓷學院項目設計+施工總承包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湖南工業大學醴陵陶瓷學院項目已由醴陵市發展和改革局已經醴發改[2017]74號文核準招標,建設資金為業主自籌。招標人為醴陵市淥江新城投資開發建設有限公司,招標代理機構為湖南華冠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設計施工總承包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名稱:湖南工業大學醴陵陶瓷學院項目設計+施工總承包 2.2 建設地點:醴陵市長慶示范區馬腦村 2.3 建設規模:項目總建設用地面積為37115.50平方米,計容建筑面積39372.45平方米,項目主要建設內容:其中科教大樓5層,建筑面積12630.88平方米;實訓大樓5層,建筑面積6036.25平方米;學生宿舍6層,建筑面積13705.32平方米;圖書館5層,建筑面積7000平方米。項目總投資約為14136萬元。 2.4 工期要求:本項目設計施工總承包工期為600日歷天,其中設計工期 60 日歷天,施工工期 540日歷天。 2.5 質量要求:工程設計應滿足國家相關現行工程設計規范標準要求;工程施工質量達到國家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合格工程標準,一次交驗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國務院令【2000】年第279號令和建設部2000年第80號令要求實施保修。 2.7 招標范圍: 2.7.1設計范圍:本次招標范圍包括初步設計優化、施工圖設計及施工期相關技術服務等; 2.7.2施工范圍:施工招標的范圍為完成設計施工圖范圍內的全部工程;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依法取得有效的營業執照,營業執照處于有效期;安全生產許可證處于有效期;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備相應的施工能力;湖南省外施工企業按照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湘建建[2010]136號文件要求須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記證或按照湘建建[2015]190號文已在《湖南住房和城鄉建設網》上發布了其企業基本信息。 3.2 同時具備下列企業資質:(1)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工程設計綜合資質或工程設計建筑行業(建筑工程)乙級及以上資質; (2)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及以上資質; 3.3 擬任總承包項目經理須具有建筑工程專業貳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及且具有省級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核發的有效B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 3.4 擬任本項目設計負責人須具有貳級注冊建筑師及以上執業資格和高級技術職稱; 3.5 擬任施工項目負責人具有建筑工程專業貳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及且具有省級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核發的有效B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 3.6 擬任施工項目技術負責人具有建筑工程專業中級及以上職稱和大專以上(含大專)學歷; 3.7 擬任專職安全員具有省級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頒發專職安全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C證); 3.8 擬任施工員具有省級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施工員崗位資格證書; 3.9 擬任質量員具有省級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質量員崗位資格證書; 3.10 施工項目部關鍵崗位人員數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號文規定的最低配備標準:即至少施工項目負責人1人、技術負責人1人、施工員2人、安全員2人、質量員1人,施工項目部關鍵崗位人員均無在建工程; 3.11依據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和資質標準實施意見》的通知(建市[2015]20號)中的相關規定:企業主要人員應滿足60周歲及以下且由企業為其繳納社會保險。施工項目部關鍵崗位人員必須是本企業在職人員(提供由勞動保障部門出具的投標截止時間前近半年內連續三個月的養老保險證明及查詢網址和查詢密碼) 3.12 本招標項目接受不超過兩個法人組成的聯合體參加投標,聯合體投標的牽頭人必須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及以上資質的成員單位,聯合體組成應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具體要求詳見招標文件。 3.13 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本工程投標,否則,其投標均無效。 3.14 為保證本項目招投標活動順利開展,投標單位在辦理購買招標文件的相關備案事宜前必須由單位法定代表人(聯合體雙方)和總承包項目經理到業主單位簽訂誠信履約承諾書。 4、資格審查方式、入圍方式和評標辦法本項目資格審查方式采取開標后資格審查,所有資格審查合格的投標人即為入圍投標人,評標辦法采用綜合評估法。 5、投標保證金 5.1.投標保證金的金額為:捌拾萬元整(人民幣)(¥800000.00元),投標單位必須在投標截止時間之前,從其基本賬戶繳納投標保證金至株洲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醴陵市分中心投標保證金專用賬戶。(戶 名:株洲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醴陵市分中心 開戶銀行:中國銀行醴陵支行 帳 號:5989 5734 8026),以到賬為準。 5.2.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標保證金的,被確定為不合格投標人。 注:投標人在提交投標保證金時須在轉賬支票的進帳單或電匯單上的用途欄或備注欄中正確填寫所投項目名稱。如果沒注明項目名稱的投標保證金,由此造成無法查實是否到帳的,后果由投標人自行負責。 6.招標文件的獲取 6.1各投標申請人必須由法定代表人(聯合體為牽頭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授權委托人必須是擬任總承包項目經理)到場,法定代表人必須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和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總承包項目經理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攜帶以下相關備案資料于2017年 08 月 11 日至2017年 08 月 15 日下午17:00時截止(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北京時間,下同)到株洲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醴陵市分中心(地址:醴陵市左權路148號中國銀行三樓)辦理投標申請、購買招標文件(招標文件800元/套,售后不退)及相關技術資料的具體事宜,逾期將不予受理。所需提供資料如下: 1)法人授權委托書及被授權委托人身份證,此項為總承包項目經理出席時提供。若單位法定代表人(聯合體為牽頭人法定代表人)出席時,需提供單位介紹信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原件); 2)營業執照副本(聯合體雙方均須提供); 3)資質證書副本(聯合體雙方均須提供); 4)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副本(聯合體牽頭人提供); 5)企業基本賬戶開戶許可證(聯合體牽頭人提供); 6)擬任總承包項目經理的注冊建造師注冊證及其項目負責人B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 7)擬任設計項目負責人注冊執業資格證和職稱證; 8)擬任施工項目負責人的注冊建造師注冊證及其項目負責人B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 9)擬任施工項目技術負責人的職稱證、大專及以上學歷證; 10)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施工員崗位證書; 11)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質量員崗位證書; 12)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專職安全員C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 13)社保部門出具的報名截止時間前近半年內連續3個月投標人為施工項目部關鍵崗位人員繳納社會養老保險的證明材料原件和身份證原件; 14)以聯合體名義投標的,應提供聯合投標協議書; 15)投標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總承包項目經理、施工項目負責人和設計項目負責人投標截止時間前三年內無商業賄賂記錄證明原件(由項目所在地或公司工商注冊所在地檢察機關開具且開具日期必須是在招標公告發布之日起至投標截止之日止的時間段內,下載打印件及掃描件無效); 16)湖南省外企業《省外建筑業企業入湘施工登記證》及《省外工程建設中介服務企業入湘登記證》或省外企業入湘企業基本情況登記(以“湖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網”查詢為準)(處于有效期內,僅省外企業提供)。說明:1.根據建辦市函〔2016〕462號文件相關規定,已更換為新版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的可不提供資質證書原件以外,以上1-14項的其他原件必須當場提供,15項原件可在投標截止時間前提交。2.以上資料除介紹信(法人授權委托書)留原件以外,其他均需留蓋投標單位紅色原始公章的復印件兩套,介紹信(法人授權委托書)的開具日期不得早于本公告發布日期。3.各投標人在按照招標公告的相關要求提供了施工項目部關鍵崗位人員的資料后,不得隨意變更人員,若確需變更人員時,必須在投標時間截止前一個工作日向招標人及監管部門提出書面申請,在取得招標人及監管部門的同意并履行相關備案手續后才生效。 上述所需資料均為公告期內的有效原件,并提供加蓋投標人單位公章的叁份復印件。 7.投標文件的遞交 7.1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及開標時間為 2017 年 09 月 25 日 9 時30分,地點為株洲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醴陵市分中心開標室(醴陵市左權路148號中國銀行3樓)。 7.2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寫標記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7.3 投標人委托代理人必須為擬任本項目的總承包項目經理,須親自到場參加投標;湖南省外投標人必須由企業法定代表人親自到場參加投標,法定代表人確因出國、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場的,必須提供相關證明原件,以聯合體名義投標的,應由其牽頭人按前述要求派員到場。 8.發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湖南省招標投標監管網上發布。 9.設計補償費用 本項目設計單位如出具設計成果未中標不予補償費用,所有費用投標人自行承擔。 10.行政監督本次招標項目接受醴陵市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依法實施的監督。 11.招標人補充的其他內容 依據醴綜稅【2017】2號文件精神,如果本項目中標單位不是在醴陵工商部門進行注冊登記的單位,必須在醴陵市工商部門登記獨立核算性質的分公司,由此分公司對本項目進行財務結算工作。 11.聯系方式招 標 人:醴陵市淥江新城投資開發建設有限公司 聯 系 人:巫先生地 址:醴陵市醴陵大道與G106交匯處 招標代理機構:湖南華冠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醴陵市左權路148號(中國銀行11樓)聯 系 人:黃女士 電 話:0731-23658980
附件1:
﹙所有成員單位名稱﹚自愿組成聯合體,共同參加 ﹙項目名稱﹚ (標段名稱)的投標。現就聯合體投標事宜訂立如下協議。
1、 ﹙某成員單位名稱﹚為聯合體牽頭人。
2、聯合體牽頭人合法代表聯合體各成員負責本招標項目投標文件編制和合同談判活動,并代表聯合體提交和接收相關的資料、信息及指示,并處理與之有關的一切事務,負責合同實施階段的主辦、組織和協調工作。
3、聯合體將嚴格按照招標文件的各項要求,遞交投標文件,履行合同,并對外承擔連帶責任。
4、聯合體各成員單位內部的職責分工如下: 。
5、本協議書自簽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畢后自動失效。
6、本協議書一式 份,聯合體成員和招標人各執一份。
注:本協議書由委托代理人簽字的,應附法定代表人簽字的授權委托書。
牽頭人名稱: ﹙蓋單位章﹚
法定代表人: ﹙簽字或蓋章﹚
成員單位名稱: ﹙蓋單位章﹚
法定代表人: ﹙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